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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国资委内设机构
索 引 号: DA039-A0300-2005-001
发布机构:国资委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05-08-23发布日期: 2008-03-20
内容概述:国资委内设机构
  市国资委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党务、政务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文印、安全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和交流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对委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的编制、分解、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综合处(政策法规处)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办法;研究国有企业改变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法律工作;
  (三)产权管理处(集体资产管理处)
  负责研究制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办理市级单位产权登记及年度检查;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负责国有股权管理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变更和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市属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四)考核评价处(分配处、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探索和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国有投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提出评价意见、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负责所监管范围内国有资产分类、综合统计及报表汇总分析工作,建立统计信息网络;拟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核销工作。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拟定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五)企业改革处(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合资等改制重组方案,对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承担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干部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负责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配备和干部队伍的管理;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和外事等工作。
  (七)党群工作处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青、妇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负责委机关党的建设、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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